第123章(2 / 2)
丈夫享有领主权。丈夫要对妻子负有义务,妻子不拥有独立性,就像亚当和夏娃。
她们始终只是剥离下来的那根肋骨!
不仅是财产权,更是所有法律的身份。
法律上的失权,导致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轻视。
只有富有的女性才能签署婚前协议,依靠信托,但丈夫完全有权利从妻子那夺取财产。
西摩.弗莱明和丈夫离婚未果,落得这样的窘境,从丈夫死后她能拿到7万英镑来看,她父亲给她制定的是最有利于女方的那一类婚前协议,才能让她拿到完整的嫁妆。
最普遍的是妻子要比丈夫多活十年,分批付清,如果早逝那就全交由继承人。
但在那之前呢?她丈夫拒绝支付账单,她只能去找个情人,和交际花没太大区别,能够自己挑选,可真的那么自由吗?
Loading...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
↑返回顶部↑ 章节报错(免登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