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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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竟……他是自己身体的主人,他的身体和身份是他的私有财产,他有权利按自己的心意处置。

但富人作为他的买主,同样对自己购买来的财产有全权处置权。

两人都完全合理合法,挑不出半点错。

按理来说,同伴应该乖乖听话,老老实实的去安乐死。

不过蝼蚁尚且偷生,何况是人。

同伴为了活下去,殷栖迟开多高的加码他都只能接受。

毕竟只有殷栖迟有这个能力捞他。

豪门梦碎。

出走半生,归来仍给殷栖迟打工还债。

植入的狗耳和狗尾还有排异反应,得定期去地下医生那买抑制药剂。

钱不够了就去当一段时间的短期宠物。

不敢当长期的,有ptsd。

都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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